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駿伯勞動關系網論壇 (http://www.syd-pc.com/bbs/index.asp) -- 企業文化 (http://www.syd-pc.com/bbs/list.asp?boardid=21) ---- 社保繳納的誤區,請注意規避 (http://www.syd-p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1&id=40248) |
-- 作者:wmxhr0219 -- 發布時間:2023-3-24 9:15:23 -- 社保繳納的誤區,請注意規避 誤區一、試用期不用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保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所以,企業在試用期間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誤區二、不簽合同就不用交社保 實務中,有些用人單位會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拒絕為職工繳納社保,豈不知,勞動關系的確定可不僅僅取決于一紙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個人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社保就必須得交~ 用人單位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拒絕繳納社保時,員工可以提供以下證明,證明與單位之間的用人關系: 誤區三、上下班路上摔傷都算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才能算是工傷: 誤區四、單位必須為法定代表人繳納社保 首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責任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為法定代表人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取決于法定代表人與公司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 當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稱法人代表)與公司構成勞動關系時,應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當公司法定代表人與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時,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其不屬于社會保險的強制參保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