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人來人往已是常規操作。但在不久前,寧波的王小姐懷了身孕,卻接到了公司一封辭退信,理由卻把她雷倒了。
7月下旬,懷有身孕的寧波某餐飲店職工王小姐帶著一肚子委屈來到了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尋求幫助。她說,自己被辭退了,公司給的理由很奇葩:因為沒有及時匯報工作!
王小姐說,一年前的7月,她進入寧波某飲品店工作,擔任店長的職務,雙方約定工資為“保底+業績提成+加班費”模式,但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王小姐一直恪盡職守,公司對她的表現也還滿意。今年6月的一天,王小姐發現自己懷孕了,她樂呵呵地把這個消息和同事分享了。
喜悅和樂的氛圍,在7月初的一天發生了轉折。那天22點23分,公司負責人在工作微信群里發言說,要求10分鐘內上報當月營業額,不發就辭退。由于當時已經較晚,不屬于上班時間,王小姐因已入睡未及時回復。于是,10分鐘過后,這位負責人在微信工作群通知王小姐,“你已被辭退了”。
第二天一早,在王小姐去店里上班時,公司告知其因未及時匯報工作已被辭退,并拒絕向王小姐支付上月的工資。
寧波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的相關負責人對此案例進行分析后,認定該用人單位存在兩個違法之處:
一是沒有及時與王小姐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二是在王小姐懷孕期間以其未及時匯報工作為由違法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