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昨日在廣州召開,會議透露,2015年廣東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擬提高到100元/月,今年還將重點抓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等四項改革,還將研究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制度。
據了解,城鄉居民領到的養老金大致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個人賬戶部分按月發放的金額(每人繳費不同,每月發放的金額也不同);二是財政補貼的基礎養老金。近年來廣東省逐步提高基礎養老金的幅度,2013年前每月能領到的基礎養老金只有55元,2013年提高至65元/月,2014年提高至80元/月。
會議披露,去年廣東五大險種及城鄉居保參保人數2.58億人次,同比增長6.2%。會議表示,今年要充分發揮社保政策托底作用,推進企業全員足額參保,基本社會保險覆蓋率達到95%,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到100元/月。
會議還要求,加快完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落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調整方案,研究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健全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激勵與正常調整機制。此外,還要重點抓好創業帶動就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鄉鎮基層人才招錄四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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