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東莞市副市長江凌公開表示,為協助中小企業度過“寒冬”,東莞市政府向中央及廣東省政府建議,放緩《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力度及最低工資增幅。
記者還獲悉,12日下午,香港特首曾蔭權在東莞與珠三角港資企業代表開會時也表示,特區政府已向內地有關部門提出具體建議,以協助港商渡過難關,其中就包括“建議內地修改《勞動合同法》限制,以提升人力資源調動彈性”。
而到了1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則發出通知說,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企業實際,近期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在全球金融危機之下,如何施行《勞動合同法》,成為關注焦點。
勞動爭議呈“井噴”之勢
記者從廣東省高院獲得的一份文件提出,今年以來新收勞動爭議案件“呈‘井噴’之勢”。該文件顯示,截至6月30日,珠三角地區上半年新收38381件,同比增長160.1%,案件數量占到全省的96.5%.
隨著今年《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1月和5月先后實施后,勞動爭議的訴訟案件也隨之大幅增加。廣東省高院知情人士還向記者表示,新勞動法實施后,勞資關系開始尋求正常途徑和透明通道進行協調,《勞動合同法》已經成為就業問題的社會穩定器。
企業用工成本明顯增加
新勞動法一直被富依絲紡織總經理馬駿繆(化名)稱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進入11月,這家位于東莞厚街鎮,2007年進出口總額達4億元人民幣的紡織企業手上的訂單減少至半年前的80%.訂單的減少直接導致勞動力過剩,馬駿繆作出了裁員5%的決定。這家雇傭工人超過5000名的企業,5%的裁員量就達300人。
9月以來訂單的迅速減少,是馬駿繆們決定裁員的直接原因,但馬認為,工廠大批量倒閉,外資企業大量撤離的主要原因,還是新勞動法的實施。“很簡單,用工成本上漲30%多,平攤到衣服上,約在3%左右。”馬駿繆說,“但這個數字絕大多數企業是根本無力承擔的。如果一定要實施,毫無疑問,那就是關門。”
馬駿繆表示,“如果有相應利潤保證企業還是愿意接受(新勞動法),從長遠看這其實對企業發展是有利的。但是擺到今天,企業要生存還是要發展,我想還是先要生存吧?”
企業生存與勞工權利哪個更重要
對于《勞動合同法》實施引發企業倒閉風潮的說法,廣東金粵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啟軍對記者表達了不同的觀點,“準確地說,只是大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從不規范到規范的跨度很大,而引起企業的不適。”
長期關注勞資關系、勞動社保的中山大學社會學教授閻志強認為,“實際上,在長期社保與短期企業生存問題上,政府更傾向于短期企業生存。”
而在前不久社會保障論壇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勞動合同法》是人大通過的法律,必然要在全國堅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