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代辦的。
繳存人確有困難,無法本人申請提取,委托他人代辦的,除提供所辦提取業務需要的申請材料外,視被委托人情況,提供如下材料:
(一)委托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人申請提取的(銷戶提取不得委托經辦人):
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原件1份)及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1份)。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可不提供,用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的身份證復印件代替。
(二)委托配偶申請提取的:
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1份)、配偶身份證(原件1份)。
(三)委托父母或成年子女申請提取的:
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戶口簿(原件1份,同一戶籍時)、出生證明(原件1份,非同一戶籍時)、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原件1份)。
(四)公證委托他人申請提取的
另需提供委托公證書(原件1份)、代辦人身份證(原件1份)。
(五)委托監護人申請提取的:
1.被監護人為成年人的:監護人為配偶或其他近親屬的,提供關系證明材料(如結婚證、戶口簿等)(原件1份)并簽訂《監護人承諾書》(原件1份);監護人為其他個人或組織的,需提供被監護人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其擔任監護人的材料(原件1份)。
2.被監護人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為父母或其他近親屬的,提供關系證明材料(如戶口簿、被監護人出生證明等)(原件1份)并簽訂《監護人承諾書》(原件1份);監護人為其他個人或組織的,需提供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其擔任監護人的材料(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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