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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7000公職人員已購社會養老保險
深圳從2007年就開始探索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截至今年6月,已有逾7000名聘任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新聘人員購買了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將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一信號將為深圳公職人員帶來怎樣的改變?24日,深圳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深圳從2007年就開始探索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截至今年6月,已有逾7000名聘任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新聘人員購買了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早在2007年,深圳就開始試點公務員聘任制改革,其中包括改革聘任制公務員的養老保險制度。從2010年開始,深圳所有新進公務員都要購買與企業職工一樣的養老保險,由財政和個人以月工資總額為基數繳費,單位繳納14%,個人繳納8%。此外,財政還為這部分人員購買職業年金,并與獎懲激勵機制掛鉤。2012年,這一改革被推廣到事業單位的新聘人員。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有超過7000位公職人員“被改革”。
“這項改革既打破了養老‘雙軌制’,也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動�!鄙钲谑腥松缇窒嚓P負責人表示,新聘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可以轉移和接續,職業年金便于清算和攜帶,此舉打開了機關事業與企業之間長期存在的交流瓶頸。而建立職業年金作為補充養老保險,也保障了“新人”合理的退休養老待遇。據了解,下一步深圳將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繼續推進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