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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的醫保待遇再次提高!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有何變化?

  金秋10月,不僅有豐收,我們還迎來了醫保好消息!10月1日起,東莞的醫保待遇再次提高!

  為了更好地讓參保人得到實惠,我們整合了以往多份政策文件,形成了《東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本次調整為小伙伴們帶來了不少實惠呢!

  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政策解讀吧~

  與過去政策相比,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的主要變化:

  參保繳費

  1.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總體費率下調0.2%,從3%降至2.8%。

  2.將連續參保繳費滿1年以上的參保職工在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及高中階段就讀的具有非本市戶籍的子女全部納入參保范圍,取消需積分入學的限制。

  3.非本市戶籍大中專學生與城鄉居民同等參保繳費同等享受待遇同等享受財政補助。

  4.在本市累計實際參保繳費滿10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中斷就業時,可由個人接續參保關系。

  5.城鄉居民與職工同等執行繳費年限政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足規定年限(即男30年,女25年)后不需再繳費,以城鄉居民身份參保的繳費年限和以職工身份參保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6.住院補充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由全市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基本醫療保險基數統一,減輕了參保人繳費負擔。

  待遇調整

  1.簡化最高支付限額分段,將享受最高額度支付限額的條件從連續參保繳費滿3年以上調整為滿2年以上。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

醫保待遇調整

  2.提高調整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分段支付比例,8-16萬元段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16萬元以上段提高20個百分點。

  3.調整急診搶救的有關待遇,統一市內外住院、門診搶救的支付比例。

  4.14周歲以下的兒童住院起付標準減半執行。

醫保待遇調整

  通過上述調整,降低了繳費負擔,同時提高了大家享受待遇的標準和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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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18-10-1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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